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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民事法庭女法官的一天
  发布时间:2010-03-29 09:44:13 打印 字号: | |

一位民事法庭女法官的一天

舒慧

刘涓是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一名普通法官,1999年来到南县法院工作,从一名基层法庭书记员做起,一干就是10年。民一庭共有8名法官,每年受理民事案件近500件。民事案件不仅繁琐,而且由于南县地处偏远,有些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法官不仅要依法断案,耐心调解,还要反复的开导和疏通当事人的思想。刘法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一名女法官的优势,用耐心、诚心、爱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早上800,刘法官早早的来到法庭,撰写判决书、熟悉案情、查阅案卷,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早上9点,一天忙碌的工作正式开始。今天有两起案件。第一起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为对被告有诸多不满,原告情绪显得有些激动。原告王丽(化名)在过马路时被被告李伟(化名)撞伤,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当场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被告李伟负主要责任,事前李伟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他在交付了一万元医疗费后,就避而不见。于是王丽将李伟与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庭审时王丽情绪十分激动,并且扬言如果被告怠于支付,她将会采取暴力行为。而保险公司则提出对王丽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鉴定,认为不构成十级伤残。刘法官考虑了一下,提出赔偿数额不大,为了不增加当事人的负担,建议双方调解,一方面可以调和双方的敌对心理,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原告早日获得赔偿。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结案。刘法官利用专业知识,结合具体案情和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冲突,不但地解决了这起道路交通案件,而且避免了一方当事人可能采取的过激行为。

十一点,有电话找刘涓,是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送材料来了,一定要找法官,对方又与她谈了半天,诉说自己的理由和线索。把当事人送走后,刘涓发现已经12点多了,急急忙忙赶到食堂,饭菜已经凉了。法官们不按时吃饭是太正常的事情,刘涓照样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中饭,稍作休息,下午3点,刘法官继续开始了繁忙的工作,调解了一起争议不大的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均是80后,因男方性功能障碍提出离婚,男方最开始不同意离婚,刘法官从怎样有利于今后的生活出发做工作,双方最后达成了共识。民事法庭的案件有时显得很琐碎,但是要向老百姓灌输正确的法律思维,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相互矛盾,却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完成的。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不仅需要拥有优秀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还要深刻理解各方当事人的心理要求。这些都需要法官日积月累的办案经验以及法律知识的不断加深。

 处理完这起案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刘法官这才想起来,女儿还在学校等着自己去接呢。

责任编辑: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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