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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医保冒用 法无情母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05-07 10:06:12 打印 字号: | |

亲兄弟医保冒用  法无情母被判刑

   2010420,南县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荣(女)、李奇犯诈骗罪,分别判三缓五,判二缓三,分别80005000元罚金。面对庄严的国徽,两人后悔不迭,早知如此,当初真不该······

   今年62岁的王荣有两个儿子,均没有一技之长,在土里刨食,家境都不太好。2009年的一天,小儿子李志正在田里干活,突然觉得心口一阵绞痛,痛得他一个趔趄摔倒在田埂上,正在一旁劳作的妻子赶忙叫来附近的村民将他抬回了家,第二天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突发心脏病,南县医疗条件有限,建议他们转院至长沙治疗,3月,王荣随同儿子李志来到长沙163医院,以照顾儿子。在给李志办理住院手续时,王荣考虑到李志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而且家境困难,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而其大儿子李德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两人年纪相仿,长相相似,何不来一招偷梁换柱,让小儿子也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呢?想到做到,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她毫不犹豫的在病人姓名一栏填上了大儿子李德的名字。李志出院后王荣将这一情况告诉了丈夫李奇。200985,李奇以李德的名义在南县农村医疗合作办公室冒领医药补偿费四万元,因在住院期间借了亲朋好友很多钱,这笔钱就用于了偿还债务。

   案发后,南县检察院向南县法院提起了公诉,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办法,骗取公司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王荣是主犯,李奇为从犯(应从轻处罚),两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下达后,王荣深深为自己不懂法而懊悔,自己一家人世世代代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只懂得面朝黄土背朝天,书读得少,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犯法,以为让小儿子冒用大儿子的名字将住院费用报销只是占点国家的便宜,没想到触犯了法律,判决下达后,她表示服从判决结果。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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