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慧
为了打破行政诉讼“协调难”的瓶颈,南县法院行政庭主动延伸行政审判服务,加强与各行政机关沟通,争取各行政机关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至9月份,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件,已结案件7件,全部以调解、撤诉处理结案。
首先,该院主动与县里的各行政机关对接,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各种各样的形式,与行政人员零距离接触,并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指导,让大家对法院行政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支持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在案件审理当中,该院主动邀请执法人员旁听,通过执法人员观摩庭审现场,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并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在案件审理之后,该院主动反馈,反馈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的形式多样化,既相互沟通,又相互促进。
同时,该院把积极妥善地调处矛盾作为行政审判的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要求办案人员在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的各个环节都积极开展协调工作;诉前,要求办案人员做好沟通,释法说理到位,诉讼中协调,调查取证到位,诉讼外交流,工作措施到位;对案件的协调原则和工作方法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做到“合法、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调当中要用心、细心、热心、恒心,不强迫协调、引诱协调和无故拖延协调。通过协调,力争用最好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