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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男地摊贩铅弹 销售不成还获刑

  发布时间:2011-07-07 08:30: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对一因想谋取暴利而购得气枪铅弹进行销售的男子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105月以来,被告人刘建以营利为目的,从湖南省邵东县一小商品市场的流动地摊上以20元每盒的价格购得气枪铅弹回南县南洲镇进行销售。200995日,南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南县南洲镇西河街一杂货店中销售气枪铅弹,公安民警假装成顾客,要求购买铅弹,店主同意以50元每盒的价格销售气枪铅弹,并将公安民警带至存放气枪弹药的地方。刘建被当场抓获。在其存放物品的仓库内查获气枪铅弹共计2413粒。经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扣押的铅弹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的民用气枪铅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气枪铅弹2413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李敏15243727362

责任编辑: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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