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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无袍法官”助力阳光司法



作者:李敏  发布时间:2011-09-01 08:42:45 打印 字号: | |

南县法院:“无袍法官”助力阳光司法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把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推进阳光、公正司法,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有效措施来抓,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大陪审员培训力度。认真开展陪审员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将培训工作常态化。采取邀请法律专家讲课、庭审旁听及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

二是密切工作联系。要求全院各业务庭在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案件合议时,要认真听取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记入合议笔录。

三是完善管理和监督。对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情况由政工部门详细记载,建立起考核、评定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好的,将事迹通报给县人大,由县人大予以表彰,从而使陪审员的工作有效的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

四是落实物质保障。法院通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陪审员因参审支出的交通费、资料费等及时发放,解除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今年以来,该院40个人民陪审员已全部实现参审,参审率达到100%,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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