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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四举措提高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率



作者:李敏  发布时间:2011-09-06 08:38:16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艺术,因案制宜,创新协调方法,不断提高协调艺术,巧用四法化解官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目标。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0件,审结80件,结案率100%,其中有69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协调率达 86%以上,有效化解了官民矛盾。

    争取党政支持协调。对涉及地方重大决策、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社会稳定等敏感性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向区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向区政府、区政协通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帮助做好协调工作。  

    以案释法搞好协调。该院以案讲法,有针对性地让当事人对照思考,切实增强其对处理结果的认同感,使涉案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相对人对案件是非曲直有清醒的认识和合理的预期,有理有据地说服当事人达成和解。  

    巧用外力联动协调。该院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学校、乡镇、基层和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的助调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协助做好和解工作,共同化解各类矛盾。  

    权衡利弊自愿协调。该院将教育疏导放在首位,贯穿协调过程始终,引导当事人从责任、事实、证据、成本出发,充分认识到斗气情绪不利于解决争议,使他们权衡利弊,认真考虑和解结案的好处和判决结案的影响,客观、理性地选择和解。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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