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艺术,因案制宜,创新协调方法,不断提高协调艺术,巧用“四法”化解“官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目标。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0件,审结80件,结案率100%,其中有69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协调率达 86%以上,有效化解了“官民”矛盾。
争取党政支持协调。对涉及地方重大决策、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社会稳定等敏感性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向区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向区政府、区政协通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帮助做好协调工作。
以案释法搞好协调。该院以案讲法,有针对性地让当事人对照思考,切实增强其对处理结果的认同感,使涉案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相对人对案件是非曲直有清醒的认识和合理的预期,有理有据地说服当事人达成和解。
巧用外力联动协调。该院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学校、乡镇、基层和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的“助调”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协助做好和解工作,共同化解各类矛盾。
权衡利弊自愿协调。该院将教育疏导放在首位,贯穿协调过程始终,引导当事人从责任、事实、证据、成本出发,充分认识到“斗气”情绪不利于解决争议,使他们权衡利弊,认真考虑和解结案的好处和判决结案的影响,客观、理性地选择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