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难、就业难,不少学生家长为此而犯愁。一些不法分子借此精心设下了“完美”的圈套,骗取家长血汗钱。南县法院审理一起李某伙同他人,以招收委培生,安排工作为名,诈骗10名学生及家长29万余元,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虚构一高职院校,并自称校长,与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后李某安排赵某在南县向社会宣传招收通讯专业委培生,以高职院校的名义与10名学生签订了“通讯专业定向委培协议书”,协议承诺将培训后的学生安排到长沙等大中城市移动公司上班,直至案发,被告人李某未能按照协议安排上述学生就业。从2009年10月份至2010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以收取培训费、上岗费等理由骗取10名学生及家长共计人民币29.43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与被害人达成了退赔协议,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被告人崔某自愿认罪,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