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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三个注重”加强民事调解工作


作者:李敏  发布时间:2012-03-08 08:30:34 打印 字号: | |
  南县法院以“三个注重”加强民事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一是抓调点,注重庭前调解。审判人员耐心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以情感人,同时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质,抓住矛盾实质,进行调解。通过抓庭前调解,凸现了司法效率。 二是明事理,注重当庭调解。以证据服人是当庭调解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证据杠杆作用,适时进行调解,是该院的民事调解特色之一。通过在庭审中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对当事人多协调,就事论理地进行面对面教育,引导当事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纠纷,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误会、隔阂和矛盾,进而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是慎判决,注重庭后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的始终,对矛盾尖锐、关系复杂、当事人有调解意向但担心丢面子,硬着头皮不愿意调解的案件,在庭审结束后,让当事人冷静思考,权衡利弊,审判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掌握最佳时机,有针对性地做好各方面工作继续调解,使很多庭审中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庭后又调解成功。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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