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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效果好


作者:李敏  发布时间:2012-08-20 08:12:24 打印 字号: | |
  南县法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日前该院民二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了五起因企业拖欠个人借款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成五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双方满意。

  2010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5日间,南县某公司先后从汤某等五人处借款,合计80余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率。借款到期后,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偿还五名个人借款本金及利息。

  南县法院先后对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由于同诉一家公司,且案情相同,该院民二庭决定并案审理。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鉴于被告方认可拖欠借款的事实,只因融资困难,资金链断裂,公司一时无力偿还。法庭充分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认为,此案最好是调解,如果简单地判决,既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影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她还提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思路。在此基础上,人大代表及法官分别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地说服工作。五案当事人对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十分满意,当场达成分期偿还的协议。

  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一方面有利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协调,增加办案的透明度,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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