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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制定评优新标准 积极开展开年度评优工作
作者:刘翔宇  发布时间:2013-01-08 09:55:27 打印 字号: | |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学习党的十八大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年终岁末评优评先工作,充分发挥奖励机制作用,近日,南县法院修改和完善《南县法院评优评先实施办法》,从三个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为选举德才表现佳、专业水平精、工作业绩好、综合能力强、群众呼声高的新典型提供了新标准。

  一是围绕“细”字,制定了更严格、更规范、操作性更强的量化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先进评定的类别,制定了相应的“硬性”考评标准,细化了审、执结数、调解数等各项指标。如优秀法官的评定既要求考核法官的政治立场,又对法官办案数、调解率、发回重审改判率有了具体的数据要求。

  二是围绕“活”字,对奖励的名额分配进行了灵活设置。新《办法》秉承宁缺毋滥的评优评先标准,摈除了原《办法》存在平衡照顾现象的弊端,确定了根据量化具体考评指标和差额推选的方式拟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原则,若经过考核不能达到“先进”的要求,则在名额配置以下确定名单,若有多位干警达到标准,经党组讨论一致通过也可适当增加奖励名额。

  三是围绕“效”字,加大奖励力度,丰富奖励方式。新《办法》增加了2个奖励项目,即信息调研先进集体、优秀信息员,把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起来;同时加强对评先评优结果的运用,连续多年评为先进部门的负责人要考虑优先提拔重用,对先进人物考虑优先晋级晋职。

  日前,南县法院召开年终述职评先大会,选举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新办法评选出先进集体3个、信息调研组织奖1个和办案能手等7个单人项目23人次,全部评选过程坚决做到公平公正,确实将群众公认、成绩突出、作风优良的部门和个人选为了先进,受到广大干警好评。主要做法:一是各部门负责人就本年度部门工作向全体干警做汇报;二是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各分管院领导带领其分管部门人员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工勤人员三个差额推选项目名单进行讨论推荐,院党组再根据各小组推荐名单确定最终的候选名单;四是组织全院干警就以上三个差额推选项目进行集中选举,通过全员票选产生最后的先进名单;五是院党组根据具体量化的考评指标讨论确定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6个评优评先项目的名单;六是公布最后的评优评先结果。

  这种评先评优的做法是一种新的做法和尝试,摈除了原来“轮流坐庄”、“平衡照顾”现象的弊端,选出了真正的先进典型。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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