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为了迎接新《民事诉讼法》的施行,南县法院组织全院业务部门法官干警开展了学习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继2007年以来所作的最系统的一次修改。
会议上,南县法院民一庭庭长程平从民事诉讼的根本任务和指导思想出发对本次民事诉讼法作重要修改的公益诉讼、小额诉讼、调解、检察院法律监督作了精辟的阐释。同时,对举证时限、送达、再审等民事诉讼实践中不易操作的难题作了讲解。南县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赵益群指出,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给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带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充分认识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注重在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主动性;要深刻认识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把握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要积极组织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