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晓芬 李敏 发布时间:2013-01-22 09: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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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位于洞庭湖畔的“鱼米之乡”——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多元调解社会矛盾纷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将司法为民、利民、爱民、便民,落实在每一次司法服务中,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司法为民新篇章。
人性化服务
小窗口透露大服务
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南县法院在大厅布置了休息区,让远道而来的群众可以歇歇脚,喝口水。
构建起便民立案“绿色通道”,设立立案收费、材料收转、查阅、咨询等综合性服务窗口,方便当事人诉讼。
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班子成员带领庭室负责人,在接待室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现场化解群众涉法难题。仅2011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931人,解答群众咨询2380人,办理上诉、申诉案件148件。
自2009年以来,南县法院立案庭已连续3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单位”。
便民审判
小措施彰显大关怀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车载法庭”。这是南县法院为切实解决群众诉累而推出的便民审判措施之一。
南县法院下设4个基层法庭,各法庭以“车载法庭”的形式,在全县各乡镇流动巡回审判,从而解决了司法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
同时,将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版面展出等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并将其融入审判实践中,不仅解决了矛盾,而且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去年9月17日,三仙湖法庭的“车载法庭”在中鱼口乡同洲村,就一起亲兄弟为家庭联产承包的田地发生纠纷一案现场开庭,并邀请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等人员参加,共同做双方工作。经过一个下午地耐心调解,终使反目成仇的亲兄弟俩握手言和,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
一村一法官
小本本记录大民情
从去年初开始,南县法院把打造“无讼村”,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来抓,推出了“法官走基层 创建无讼村”新机制。
通过“法官包村(社区、学校、企业)”、“基层组织联系法官”等活动,对年诉讼纠纷在20件以上的村和社区,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官”;对人口少、矛盾少的村庄社区,实行多村(社区)一法官,由“包村法官”向所在地百姓发放便民联系卡,随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由院里统一制作民情记录本,法官对驻村情况如实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对法官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设立“法官服务室”,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每个“法官服务室”有法官、监督员、调解员或联络员3人,从当地威信高、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乡镇村干部中选任。
目前,全县301个行政村、8个社区全部设立了便民诉讼站或联系点。
法官们走村入户,成为基层矛盾的调解员、政策宣传员、社情信息员和隐患排查员。
2012年以来,该县“包村法官”就地解决矛盾纠纷656件,为群众节省诉讼费16万余元。全县损害赔偿、土地纠纷等容易形成信访的民事诉讼案件受理量,同比平均下降12.7%,85%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且没有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新闻链接:2013年1月19日《人民法院报》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