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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开展“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破解选人用人难题
作者:刘翔宇  发布时间:2013-03-13 14:43:2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南县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南县法院于2013年3月13日召开了全院干警竞选动员大会。

  定岗与竞岗相结合。根据现有工作人员和工作量,科学定制各部门编制人数。为让更多岗位和人员参与到竞聘上岗活动中,实现优化配置、发挥个人专长、交流促进的目的。在人员结构上,规定了同一部门老、中、青年及女同志的搭配比例,对多数庭室提出了必须有一名女性干警的要求。每个基层法庭必须有一名新进人员,近三年进院的年轻干警分批到法庭工作至少三年。院领导、中层干部、即将离退休干部不参加竞聘上岗。其余42名干警(含聘用人员)一律参与竞聘上岗。

  部门与个人自由民主选择。进行两轮双向选择,第一轮干警根据部门岗位设置情况及本人意愿填写报名表。部门负责人根据干警的自荐情况,在报名人员中选择中意的干警。第一轮选择结束后,如出现有部门空编或干警待聘的,空编部门和待聘干警在相应的范围内再次进行双向选择。两轮选择结束后仍待聘的人员,由院党组统一安排,同时给予一年考察期。

  建立干警长效管理机制。对落选的正式干警,在考察期间由政工室、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学习,考核合格后由党组讨论决定是否予以调剂安排。对正式确定人员,进行常态化跟踪管理,根据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季度考核、个人业绩跟踪考核等方式,建立个人业绩考核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下一次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2013年以来,南县法院党组围绕打造一流队伍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人才兴院、人才建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方略,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群众公认的干部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优化了干部队伍的结构,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执行力。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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