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为了及时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以创先争优精神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入手,在立案、审结、执行等各个环节上做到三个优先,积极为农民春耕生产提供保障和服务。今年来,该院共审结涉农案件15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100%,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了民权,赢得了民心。
在立案环节上,该院优先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影响当前春耕春种的涉农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并优先排期开庭,以确保不耽误春耕春种。对于符合诉讼费用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同时,该院还要求办案人员深入乡村,深入田间地头倾听农民心声,现场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对于立案的涉农案件,该院坚持优先审结。该院专门安排熟悉乡土民情、业务精湛的法官审理涉农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三结合”,坚持以说服疏导为主,减少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累;坚持做到“坐堂”问案与就地办案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阳光司法相结合,促使涉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
该院还优先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进行执行;对于一时无法执结的案件,及时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他们安心生产;对于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果断先予执行,以服务农业生产,不误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