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让我的生活重新归于平静,谢谢你们!”现年已60岁的人民教师刘志国(化名)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
刘志国与原告原本是夫妻,后应感情不和于2010年离婚。今年年初,原告诉至法院称刘志国欠其借款共计两万余元,请求判定其立即予以归还。南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因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故依法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向被告刘志国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并在原告出具担保申请的基础上,裁定冻结了刘志国的银行存款两万余元。
刘志国见到法院的公告和裁定书后,对法院工作产生了抵触情绪,并在别人的挑拨之下写出一些违背事实与脱离实际的情况反映材料,送给各级领导并扬言赴省进京上访。
主审法官对刘志国这样说道:“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是出于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信任,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法院能更好的践行公正司法,服务于民。”刘志国随即表示理解并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并对之前因误解而写的举报材料给法院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了歉意,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多向法院提出群众的建议,共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活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