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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向邮政局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法院专递”
作者:刘翔宇  发布时间:2013-05-27 08:38: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县法院向南县邮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针对近年来法院专递送达不规范、回执退回不及时、网上信息公布不准确等问题,向该局提出司法建议,确保法律文书迅速、准确传递,提高审判效率。

   提高投递及回执退回效率。根据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送达时限频次,结合审判实际,建议法院专递从交寄邮件次日起到“回执联”反馈回交寄法院止,全程最大时限县城范围内3天,县内(城区除外)7,县外市内9天,市外为12天。   

        严格审查收件人或代收人信息。受送达人签收邮件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证件号码和签收时间,如属代收还需注明代收人与收件人关系、代收人联系电话;送达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求收件人签收时注明职务及与单位或组织的关系,并加盖公章或邮件收发章。   

        规范投递次数及退件原因批注。投递局应按照详情单上的送达地址投递三次,每次投递必须注明投递地点及在场人证明,投递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退回法院。   

        准确录入网上跟踪查询信息。法院专递邮件收寄、开拆、封发和邮寄信息应及时录入计算机跟踪查询系统,并在邮件收寄或送达后,及时将信息登录到中国邮政网,同时确保网上公布的“法院专递回执”信息与实际投递信息保持一致。

        南县邮政局在回函中表示,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该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制定了落实该司法建议的相关措施,从以下方面完善法院专递邮件投递工作:一是对全体投递员进行法院专递邮件的投递要求再教育,重申法院专递邮件对司法工作的重要性;二是严格限定法院专递邮件退回条件,并在退回邮件上批注原因;三是公司成立专项组负责跟踪查询法院专递邮件,并将回执联及时送交法院;四是第一时间上传已妥投的法院专递邮件投递信息,便于法院查询;五是安排专人负责法院专递邮件的投递和回执反馈工作,及时与法院沟通投递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刘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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