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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引导干警文明使用微博
作者:刘翔宇  发布时间:2013-05-31 08:30: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县法院发出《干警文明使用微博倡议书》,引导干警文明、规范使用个人微博,维护法院及其法院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坚持一个原则。倡议书指出,干警在使用微博、微信等开放性网络社交媒体时,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而且要自觉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注意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在发布、转发、评论微博时坚持思想健康、语言得体、保守机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坚守两个底线。倡议书号召干警要合理使用微博,一是要坚守正确的政治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盲从跟风,不传播粗俗文字图片,不随意转发或评论可能毁损党和政府公共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话题,不发表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形象不符的言论或图片;二是要坚守审判工作秘密,未经允许不得以法院名义建立微博,不得以法院名义发布、转发微博信息或回复网友评论;未经允许,不得对案件庭审现场进行“微直播”,不得将内部决定、司法统计数据以及涉及案件审理、执行的讨论笔录、领导批示、请示报告、批复函件等只需内部掌握的文件政策公开发布。

  三、实名认证的需登记备案。倡议书明确,法院鼓励干警顺应时代发展,主动、充分运用微博等新媒体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展示法官工作风采,各部门和干警均可注册开通微博。同时从关爱保护干警、提升司法公信的角度出发,对使用真实姓名注册的、个人资料或微博内容涉及法院审判工作和单位信息等明确讯息的以及经过实名认证的干警微博需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责任编辑:刘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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