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迎来了第7件司法确认案件,司法确认逐步为民众所认识与利用。截止5月仅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适用司法确认程序裁定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案件就有7件。以上7件司法确认案件当事人都按裁定书确认的协议内容全部履行了义务,没有任何一件案件流入申请执行程序。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所审结的以上7件司法确认案件件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工作目标。
此次案件为县某中学学生刘某,在学校停电的情况下,自行下水游泳,导致溺水身亡。此案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此事件如果解决不当必定会形成上访事件。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在接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邀请下,立即赶往乡镇,在当地领导的配合下,经多次向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当天即形成了调解协议书,并形成了司法确认。此件案件的顺速解决,也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众好评。在法院事多人少“诉讼爆炸”的情况下,司法确认的运用使得法院减少了人力物力成本,也更好地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司法确认制度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的一种有力支持和保障,同时也是对当事人的司法救济和司法保障。使得人民调解制度焕发出法治的光芒这项制度又为老百姓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机制,这样可以减少诉讼,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南县法院也正积极推进适用司法确认程序审理案件。司法确认程序正逐步成为南县人民法院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起来的主要工作模式及有益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