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院自去年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文明立案窗口以来,该院立案庭针对纷繁复杂的立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争取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充分体现了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今年来所受理和审理的案件,均无新的信访投诉情况发生,有效地厘清了法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行阳光司法,及时地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把脉问诊,已初显成效。
该院采取以原告本人到庭办理立案手续为原则,便于法院了解当事人的相关情况,确定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对到院立案大厅立案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如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伤、病残人员以及在外务工、无暇回乡的人员等,只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明可以由具有代理人资格的委托代理人代为立案。同时,还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立案,对于少数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而又确有必要的提供上门立案等便民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审查立案,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减少诉累。对情况复杂的案件,依法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由于本着阳光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既有效地防止了恶意诉讼的发生,又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诉讼接待中心法律的推进器、矛盾的润滑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