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南县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的特点和把握法院文化建设的规律,着力提高文化建设的软实力,把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通过精神文化的引领、物质文化的建设、制度文化的约束、行为文化的规范,不断提高我院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文化提炼成一种力量,让文化在动态中繁荣,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从而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整体进步。在文化的引领下,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先进集体”、“全市政法优秀领导班子”、“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了一批先进法官典型,如“全国优秀司法警察”、“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等。
一、切实加强精神文化建设,以精神文化引领人。
一是树立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为大局服务的理念,我院将“尚法、明礼、倡廉、为公”八字院训雕刻于石碑之上,矗立于醒目之处,让每一位干警常习之,常思之,以实际行动践行到为大局服务之中。着力培育和弘扬“聪敏才慧、官法如炉、止于至善的南县法院精神,让法院精神成为全院干警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除此之外我院还将每周一升旗制度常态化,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内心尊荣感和责任感以及以院为家、以院为荣的归宿感;组织年轻干警参观厂窖惨案纪念馆、德昌公园段德昌烈士铜像及纪念碑,让年轻干警缅怀历史、牢记使命,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法官誓词》、《南县法院院歌》印刻在大厅醒目之处,在大厅悬挂“执天平怀民生勤政奉公处处为群众着想要实干,穷法理察民意廉政祛私事事为人民操心勿空谈”的对联,让干警时时融入在清廉、为民的氛围之中。
二是开展“法官之星”评选活动。先进模范可以引领人、激励人。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中,我院注重从身边的典型学起,从而带动全院工作的开展。我们每一季度组织一次“法官之星”的评选活动,评选范围涉及办案岗位、综合管理岗位干警,并将评选出的干警照片在宣传栏予以展示。每年开展一次“四优三手二标兵”的评选活动,“四优”即优秀书记员、优秀宣传员、优秀人民陪审员、优秀裁判文书;“三手”即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管理能手;“二标兵”即司法绩效标兵和纪律作风标兵。通过对这些典型先进的评选和宣传,全院干警工作你追我赶,呈现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廉政意识。定期制作警示教育专刊,发布警示教育案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促使广大干警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对干警办案中不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如今年上半年,我院3位干警因工作受到当事人的恶意举报,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此,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政工室经过连续一周的调查,先后走访了近10位与本案相关的的人员,最后,以翔尽的事实证明了该举报纯属为打击报复而捏造所为,在维护干警合法权益的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出面对捏造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连续4年来,我院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四是坚持为民司法理念。积极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单位”构建便民立案绿色通道,设立立案收费、材料收转、查阅咨询、判后答疑等综合性服务窗口,方便当事人诉讼。我院立案庭连续4年被省高院评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单位”。自2011年以来,我院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班子成员带领相关庭室负责人轮流接访,2012年,我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931人,解答群众咨询1126人次,办理上诉、申诉案件148件。自2008年开始,我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案件程序和实体的检查,年均检查案件数量2000余件,案件检出率达到98%以上,对通过检查发现的7件问题案件进行剖析讲解,并对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近年来,南县法院涉诉信访率明显下降,到省进京上访率维持在低位水平。
二、切实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强化文化建设硬件保障
我院把加强物质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下大力改善审判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真正体现审判机关的文化底蕴,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物质文化建设品牌。
一是完善文化设施建设。我院投资近4000万元,建起了10000多平方米的新审判大楼,成为湘北政法系统硬件建设的明珠。按照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立案、信访等文明窗口建设为重点,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文化形象塑造,营造便民、和谐诉讼的良好环境。在办公楼大厅,雄伟、端庄的青铜鼎成为我院文化建设的代表作,“法怀民生、法正世象、法修德义、法安社?”展示了南县法院深厚的文化底蕴。大厅的两侧分别以宣传栏的形式张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十八大精神要义。而立案大厅及接访室悬挂“讲文明社会给你尊荣,讲法律此处还你公道”,“有理不在言语激,有据不怕事不公”等警句都是在全院干警中征集的通俗易懂的原创作品。投资40余万元打造高标准篮球场和舞龙舞狮设备,极大的丰富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投资20余万元建设干警停车库,将警车、干警私车与社会车辆分场所停放管理,为干警提供了规范、整齐、管理有序办公环境。特别是今年,为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文化建设的参与力度,我们还开展“人人栽下一棵树,建设美好法院”活动,建设美好南县法院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二是建好文化阵地。为切实丰富我院审判文化,今年我院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40余万元建设数字法庭,将庭审设施进行科技化改造的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目前,我院已基本实现庭审记录无纸化,庭审实现网络视频同步直播,审判管理数据自动生成;另外,我院还将原有文化走廊实行升级改造,在对展示方式进行科技化升级的同时,将展示内容、范围进一步完善和扩大,让文化走廊在展示我院文化建设成果的同时,更能带来一种视觉的冲击与震撼;今年,我院还在六楼设立荣誉室,将我院六十余年来所获得的荣誉与奖励集中展示,让干警能知悉院史,把握现在,更好的展望未来。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六楼设立健身房及干警活动中心,这些文化阵地的建设极大的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为我院文化建设提供了更为广大的发展空间。
三是丰富文化载体。在院工会的组织下,我院先后成立了篮球队、乒乓球队,男、女舞龙队以及老年健身队,成立了摄影、书画、收藏、诗词、花卉等兴趣爱好小组,经常组织开展书画、摄影、演讲、棋类、球类等文体活动。近几年来,我们在春节组织大型舞龙队,深入市委大院以及在市直政法机关开展舞龙舞狮活动,给全市人民群众送去新春的祝福的同时,展示了自身形象,融洽了感情,成为全市政法系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与此同时,我院还在每一位在职干警和离退休老同志生日之时送去鲜花或贺卡表示祝福,定期编辑《南县法院简报》,及时反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理论研究的基本情况。不断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先后开通内网和外网,实现了审判流程管理、人事信息管理网络化。
三是切实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强化制度约束机制
文化建设除了内心精神的信息,还必须有外在的制度辅助。我院通过“三个强化”切实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形成了具有南县法院特色的制度文化。
一是强化文化长远发展机制。一直以来,我院党组将“文化兴院”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院里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南县法院文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完善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文化建设资金逐年有所增加;将文化建设相关实施要求和细则分解量化,逐一落实到全院各单位,并将其纳入到全院目标综合管理体系,实现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学习机制。通过加强“两个学习”即各庭室周一上午的政治学习和周五下午的业务学习,提高全院干警政策理论水平和司法实践水平。其次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在职继续教育,特别是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予以2000元的重奖,有效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目前,我院87名干警中,有本科学历71人,占干警总数的81%,司法考试通过率连创新高,目前,我院自2007年以来新进干警司考通过率达到90%以上,年均在《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及《中国法院网》等报刊媒体发表通讯、调研文章200篇以上。特别是近几年来,我院坚持开展“法官讲坛”这一活动,通过每月的干警例会,让每个业务庭室正副庭长讲相关诉讼理论及司法实践知识,通过向“身边人”学习,从而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三是强化精细化管理的考评机制。我院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先后建立健全了《南县人民法院质效考评办法》、《南县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涵盖了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及政务管理等各方面。我们对所有庭室及干警进行双百分考核,逐月通报,季度讲评、年底考核,并对院领导实行“质量连带责任”评估考核,对单位的考评结果作为排位的主要依据。对个人的考评结果,记入个人执法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切实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强化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手段
“文化建设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文化建设最终促进和提高我们的审执工作”,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如是说。的确,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大大激发了干警们从心底迸发而出的工作热情,成为推动我院工作的推动力、催化剂。
一是加强干警日常行为更趋规范。日常行为是一个法院干警整体素质的综合表现,事关法院形象。为此,我院从规范干警言行着手,先后组织制定了《南县法院司法文明用语40句》、《南县法院法官工作忌语30条》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严格要求落实。法官文明用语、规范执法成为自觉行动。除此之外,今年我院还投资二十余万元在大门入口处建立玻璃橱窗,将毛泽东、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名言警句及《法官劝和三句半》展现在全院干警面前;在办公楼前操坪正中绘制巨大的“廉”字警钟;在花坛及草坪等休闲场建立不锈钢警句牌匾;在多功能会议室、楼道及电梯内设立廉政警句及廉政广告牌,让全院干警自觉融入在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之中。同时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设立办案流程查询系统,实行网上直播大要案件庭审,设立网上“民意信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干警在办案中不规范的行为及时向民意信箱反馈,确保及时纠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司法公开更有保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2012年,我院共通过县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43人,参审43人,参赛率达100%。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2012年,我院邀请南县南洲诗社的诗人们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事后,诗人们写出了大量呕歌法院及法官工作的优美诗句,增加了社会大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旁听案件,认真听取他们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我院在审理胡鳌等7人非法拘禁一案的过程中,因该案社会影响大,且涉及人员众多,为了案件的公正及时判决,我院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审理。开庭审理当天,由于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与,能容纳400多人的审判庭座无虚席,200多名人大代表及80多名群众代表认真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在南县法院,每年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与旁听的案件达到220件,占案件总数的10%以上。
三是服务基层更贴心。从2010年开始,我院即着手组织实施“干警走基层”活动,至今已有近4个年头。全院近百名干警走出办公楼,随身携带“民情日记本”开展便民立案、便民诉讼、便民信访、便民执行,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费一点心,少花一分钱。今年4月,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亲自带队深入到南县青树嘴镇农学村、卫星村等六个村开展走访,切实了解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宣讲相关涉农政策法规,仅今年上半年年,我院通过干警下基层走访,现场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18个,收集群众反映的有价值意见和建议10条;同时对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的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及群众纳入司法救助范围,近3年来,我院共对52名困难当事人予以救助,救助经额180余万元;除此之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如去年,针对一离婚案件被告患癌症行动不便的情况,我院茅草街法庭的同志冒着烈日酷暑,驱车20多公里来到地处偏远的茅草街镇丰产村就地开庭,双方当事人受到法官敬业精神的感激,庭审过程中主动同意调解,最后以原告提出撤诉而结案。2013年,我院服务民生和走基层的活动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作长篇幅的报道。
四是服务大局更贴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院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创新机制、严打整治、强化调解、延伸服务等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主动、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仅今年上半年,我院组织干警深入克明面业、汇华纺织厂等企业开展走访12次,现场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和对策,发放宣传资料2450份;在对银信部门的走访中,主动延长服务触角,共为银信部门收回恶意欠款100余万元。特别是在处理南县利隆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中,因该公司系入园企业,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所欠债务包括南县中奇公司、宏业公司联华公司等建筑公司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牵一发而动全身,时任南县县委副书记汤跃武多次指示要慎重稳妥的处理该案,既要盘活资产,又要案结事了,为此,我们多次组织债权人协商,并就资产处置问题多方联系,最后将该公司资产以1100万元拍卖成交,除去各项费用,共有932.7万元用于债权分配,既化解了矛盾,又盘好了资产,得到县委、县政府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他需要一代代法院人的传承和发展,在法院文化建设的探索中,我们做了些许工作,但仍感薄弱,与兄弟单位相比仍有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市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下,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一条欠发达地区法院文化建设的新路子,从而更好的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