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春风化雨润心田,法官调和释前嫌
作者:傅爱军  发布时间:2013-06-20 10:16:05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的诉求一般不恒定,而且情感因素参杂太多。人性多变,禀赋差异,实践中,法官依据有限的客观信息作出维护情感的完美判决实非易事。因此,用非诉讼方式调解家庭纠纷,是较妥当的选择,有利于矛盾的化解。最近,南县人民法院用这种较温和的形式“巧”断了家务,使一对前来离婚的年轻男女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2013年6月, 王某(女)和徐某(男)这对夫妻,一前一后来到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咨询如何办理离婚。接待法官看出两人年纪都不大,通过询问得知两人都是“85后”,徐某系1987年出生,王某系1989年出生。两人都要求离婚,特别是王某情绪比较激动,连声说道“不想一起过了,分开大家都幸福”。法官见此情形,将两人引到立案调解室,递上一杯水,安抚双方情绪。在询问中发现,王某和徐某结婚才一年多,且已有一个半岁的小孩。两人矛盾的源头来自婆媳关系的紧张。王某认为,婆婆对她很苛刻,自己在家里没有经济权且经常受到婆婆的无端责骂,而丈夫明知自己的境况却毫不关心,特别是徐某年初外出打工后更是对自己不闻不问。今年3月,徐某回家小聚的时候两人又因为婆媳矛盾吵架,王某一气之下冲回娘家,徐某在近三个月的时间没有发过一条短信,没有打过一个电话。徐某解释说,自己的妈妈年纪大了,去年检查出得了癌症,心情肯定不好,所以可能说话语气不太好,其实自己也挺难过,作为唯一的儿子,夹在中间实在难做人。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完全有和好的可能,遂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向双方详细阐述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规定,阐明夫妻关系贵在双方的“用心经营”,彼此间要互相尊重和理解,要学会“换位思考”。发生矛盾,要懂得自我调适和积极沟通而不是选择逃避,千万不能一时之气置感情于不顾,做出对自己、家人、对年幼孩子不负责任的事来。双方听后很是感动,特别是当法官最后温和提醒徐某平时要多注意关心自己妻子的时候,王某更是委屈得要落泪,当即表示不起诉了,并感谢法官挽回了他们处于危机中的婚姻。

  做为窗口单位,法院立案庭法官直接与群众接触,将更多的真情实感融在调解工作中,把倾听当作一把解开心结的钥匙,象春风化雨、滋润万物一样,用真心真情对待群众,就能够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再冷的心,也能被融化。
责任编辑:盛敏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振兴东路2号

邮码:413200

电话: 诉讼立案:0737-5821228 0737-5236826 办公室:0737-5221613

民意沟通邮箱:hnnxfy_mygt@china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