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自建队以来始终以确保庭审安全为己任,认真实施警务活动,坚持四严措施,确保每一次的庭审安全,多年来无一事故发生。
一是严格制度的落实。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认真严格地落实“押解、看管、值庭、安检”四个规则以及警容风纪管理等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警务活动。每次警务活动警队都会严格按照“一犯两警、重犯多警”规定配齐警力、装备;重大警务活动,都会制定详实的警务保障方案,按照“四个规则”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三是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每次均安排司法警察在旁听区和法院相关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处置。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为了确保庭审安全,每次警务活动大队领导都亲自拟定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