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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法律援助发挥大作用
作者:黄显斌  发布时间:2013-07-30 08:25:42 打印 字号: | |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权,保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南县法院对接法律援助举措,主动为未成年人、家境贫困的弱势群体及赔偿数额不大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获得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院与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联动协调机制。我院积极与南县司法局联系,建立法律援助联动协调机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我院承办法官主动为未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向县司法局发出法律援助申请书,由司法局联系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免费为未成年人辩护。对于其他案件当事人,通过自愿申请,由法院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提供义务法律援助联系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对老、弱、病、残、下岗职工、低保户以及特困群体等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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