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谢谢你,是你反复的做工作才帮我要到了这三万元的执行款,让我们一家人生活有了着落,谢谢你!”家住青树嘴镇的陈某手握刚从法官手中接过的三万元执行款,激动地说出了这番感谢的话。至此,这个长达1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终以执行和解画上圆满句号。
2012年9月,陈某在为同村的王某帮工的时候,被王某的收割机绞断了右臂。在村镇调解未能奏效的情况下,起诉到南县法院,法院判决王某承担80%的责任,须赔偿陈某68000元。判决书是拿到手了,钱怎么去要却让陈某犯了难,出事后他多次找过王某。王某只是一口话是他大意造成的,没钱赔,到后来王某干脆见他就躲。无奈之下陈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并主动三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工作,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王某终于转变态度,在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权利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30000元赔偿款,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