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统计工作是法院工作“链条”上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提高案件管理水平,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我院党组十分重视司法统计工作的开展,从多方面了解、指导、监督司法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司法统计工作与法院信息检索同步发展,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从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推行数字法院在各级法院使用,经过一个阶段的摸索,现今使用已趋于成熟。数字法院的使用,更好的监督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效率与质量,且便于上级法院对数据的调取与监管。在司法统计与数字法院中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能令人完全满意的地方。数字法院使用初期很多数据与报表数据不吻合,因为有些案件已经结案,做为结案统计上报,但还没有裁判文书,所以没在数字法院内上传文书,导致是数字法院结案统计中统计不到数据。
要解决使用总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分析管理网络,审判人员责任心也要加强,积极配合本庭室的月报表填报。根据工作关系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需要确定司法系统的各科室在统计分析工作的责任,并形成统计分析管理网络,实现司法统计分析处理有序、高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