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法院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率院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纪律作风专项督查,一查是否组织学习省纪委“限宴令”的文件精神;二查是否乘机在“限宴令”之前突击操办“限宴令”不允许范围内的其他喜庆事宜;三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娱乐活动五个不准”的规定情况,并对两起准备操办“乔迁宴”及“寿宴”的干警予以了制止。在10月31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纪检组长熊丽红认真组织学习了最高院“五个严禁”及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省纪委“限宴令”的规定之后,曹雪平院长根据我院实际,又制订了本院贯彻执行省纪委“限宴令”的“四个不准”补充规定。即:
1、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2、不准动用院公用车辆,尤其是警车。
3、不准以单位名义送礼金和贵重物品。
4、不准以任何形式邀请本单位干警参加个人的“乔迁宴”、“寿宴”、“升学宴”等其他喜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