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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路晒谷引事故
作者:聂杨  发布时间:2013-11-08 08:53: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晒谷而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蔡某为了方便,把公路当作晒谷场,结果酿成车祸,赔偿被害人7000元。

56岁的蔡某从地里收谷后,为了方便,将谷铺在自家门前的S001线公路上晒谷。李某夫妻骑摩托车行至该路段时被蔡某铺在路上的谷子滑倒,李某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李某因本起事故造成了9级伤残。李某要求蔡某对自己进行赔偿,双方私下协商不成,李某一纸诉状将蔡某告上法院。本案经调解,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7000元。虽是调解结案,但双方都觉得很不值,蔡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李某也因此承受了很大的痛苦。

打谷晒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安全隐患。然而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这种现象仍然很普遍,屡禁不止。又是一年农忙时,希望农民朋友在享受丰收喜悦的同时更要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不能因为贪图自己一时方便造成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还大家一个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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