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判息诉率是直接反映法院裁判案件质量的数字标准,体现了法院司法公正的水平。近年来,南县法院把该项指标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办案质量指标,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始终,扎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当事人息诉服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法官自身的司法能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法官司法业务能力的增强,会使得其所作出的裁判更符合规则性,法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能促进审判行为更加规范化,使得当事人通过感受法官文明的司法礼仪、规范的审判操作规程,进而感到公正的司法待遇,能够增强其对裁判的可接受性。
二、跟踪上诉案件审理情况,协助二审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案件上诉后,在不影响二审法院依法审理的前提下,跟踪案件审理情况,依据法律规则,主动做好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工作,协助二审法院化解纠纷矛盾,促成当事人双方自动达成和解,通过撤回上诉或调解的形式结案,可以有效减少了二审发改案件的数量。
三、加强诉讼引导,推进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有效解决矛盾的方式去解决纠纷。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社会法庭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格局。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确保案结事了。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村委会及社会法庭、律师的沟通,借助社会各种调解力量、采取多种调解方式方法,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清过错程度和应负责任,使双方当事人从调解中互惠互利,找到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有效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减轻群众诉累。
四、将调解工作贯穿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诉讼过程。无论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还是庭后调解,都建立在查清案情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强调诱调,促使案件纠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