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审判职能,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做到“三个优先”,为我县妇女儿童维权开辟了一条诉讼绿色通道。
优先立案。通过推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并在立案审批表上加盖“妇女儿童维权专用章”,优先对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优先审判。在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中,注重强化审判各环节的衔接,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判决,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优先执行。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不预交执行费,待案件执行完毕后由被执行人一并缴纳,执行局在接受该类案件后,必须3日内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对有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迫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今年以来,南县法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执行案件248件,执结248件,平均执行期限28天,执行到位率达到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