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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民调工作的十五项决定

  发布时间:2014-01-15 09:45:39 打印 字号: | |
  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民调工作的十五项决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司法改革 整体要求,切实规范全院干警的司法行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民调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经院党组和院长办公会研究,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 进一步加强群众观念建设。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定不移依靠群众;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与期待,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评价;不断加强对社会生活的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各类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与规则习惯,努力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二、 进一步加强形象建设。以规范司法礼仪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和法官的言行举止。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彻底改变庭审时动作随便,不严肃庄重现象;彻底改变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意见,“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现象。严禁法官出入与身份不相符合的场所,全面改善法官形象。

三、 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建设。着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完善法官培训制度,保障法官培训经费,严格保障预备法官培训时间,建立健全审判岗位岗前培训制度,适度延长法官任职及晋级的脱产培训时间;改进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网络培训、在职培养、定期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积极拓展法官成才平台。

四、 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司法综合能力培养,不断强化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拓展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教育。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实现法官公正意识不断增强,程序意识不断凸显,效率意识不断提高。

五、 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法官法,切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行司法职责;建立健全法官职务身份保障机制、依法履职保障机制、人身安全保护机制等;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不断增强法官职业的责任感和尊荣感。

六、 进一步加强责任心建设。要紧紧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七、 进一步加强廉政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完善抵御金钱诱惑、人情关系干预以及避免利益冲突的廉政制度,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廉政制度的刚性运行;继续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以及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等内部监督措施。继续狠抓“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一定要牢记职责,守住本份,严防底线,不越红线。要看得穿、想得透、忍得住、放得下。

八、 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公开立案信访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信息;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专人负责处理群众投诉,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重从服务管理、功能布局、设施保障、制度规章等方面入手,端正思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完善机制,使之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九、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诉讼指导、案件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制度,增进群众对司法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制度,提升诉讼服务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以热情、周到、细致的诉讼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管理制度的时效性。同时,要求干警在作息时间、着装、接待用语等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把检查情况作为部门年终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十、 进一步加强审务公开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认真总结审判公开的成功经验,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审判流程管理、法律文书上网、执行流程公开”三大平台的良性运作,稳妥有序的推进司法公开。

十一、 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建设。建立健全“无缝隙”管理制度,通过构建决策目标体系、执行责任体系、监督考核体系,规范审判、执行、行政三大管理;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提供交流平台,实现立、审、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数字法庭”建设,集计算机网络、视频技术、多媒体图像、自动控制、数据库“五位一体”功能。

十二、 进一步加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建立科学公正的错案评价体系,健全错案的分析和问责机制,完善错案分析和问责的相关程序,分清错案的不同情形以及不同执法过错的相应责任。通过全面建立健全防范错案的工作机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防虚假诉讼,一经发现,严查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十三、 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建设。配好配强司法宣传队伍,保证司法宣传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和必要配备为广大法院宣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鼓励他们热爱司法宣传工作,献身宣传工作,从而使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开展得生动活泼,最大限度发挥宣传工作的导向作用,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新发展,为社会各界提供关心、了解、关注法院工作的平台。

十四、 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巡视以及旁听庭审等工作;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十五、 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工作。依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全面争取政府支持。

           

南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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