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法院党组经研究,为最大限度的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得到充分维护”这一工作目标,同时解决部分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决定于2014年1月29日集中向25宗案件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司法救助金发放会上,执行局局长康德军亲自将经复核后的申请表逐一递交当事人,并由一名工作人员带领当事人从后勤部门领取数额不等的司法救助金。近年来,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设立执行救助机制、争取财政支持,拓宽救助渠道,努力为特困当事人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这一举措不但进一步缓解了社会矛盾,也充分体现出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此次司法救助的范围定位于以下几类案件特困当事人:涉机动车事故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供执行;涉扶养抚养纠纷,无人赡养,抚养的孤寡老人和无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涉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案件的特困当事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稳定了申请执行人的情绪,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将我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