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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禁令”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作者:刘?  发布时间:2014-02-18 09:48:22 打印 字号: | |

    2013年,被称为“禁令之年”,中央先后出台15个禁令,涵盖了从“舌尖”到“车轮”、从月饼贺卡到烟花爆竹的多个方面。其涵盖范围之广,涉及内容之细,都是前所未有的。“15条禁令”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挑战,它给我们戴上了“紧箍咒”,时刻约束着我们的一言一行。但同时也是一次机遇,让我们趁此机会好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吾日三省吾身”。这是古人修身之法。清朝享有“天下第一清官”的张伯行为杜绝送礼者,曾写到:“一丝一料,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问。”现代社会,生活更加丰富多彩,面对金钱名利的诱惑更多。 “权利是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人民办事,用不好也会误民误事,甚至滋生腐败。”李克强总理在去年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警示发人深省。他还掷地有声地指出,要给权利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正在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身为法官的我们,手中有着裁判之权,无时无刻不受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压力。因此,我们更要加强自我约束,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贪官曾锦春在狱中深刻忏悔自己的一生,反思是“当官发财”的思想害了别人,毁了自己。他现身说法:“我以自己的罪行和学的教训,奉劝别人不要贪,不能贪,奉劝那些至今仍在做金钱发财梦的少数领导干部,奉劝他们腐败之路是死亡之路,地狱之路,是走不通的,它只会让你走向地狱的深渊!”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我们是人民的公仆,践行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伴随着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的加强,我们的言行必然需要得到约束。具体到实际的工作生活,就是必须遵循党纪国法、规章制度、道德规范、标准礼仪。令行禁止,彰显规矩。“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规矩是个“紧箍咒”,如果有人不规矩,那就要按规矩办事,轻则头晕目眩,重则命陷其中。所以,我们脑中要时刻绷紧一根弦,以“公仆”情怀要求自己,在人民群众的评价鞭策下,实现自我价值,造福一方,让人民幸福。只有这样才能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作为公务人员不要纠结于“切肤之痛”,而是本着“只争朝夕”的态度,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每日“三省吾身”,在工作生活中才能做到知大知小、知荣知辱、知是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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