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本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政策,减轻了我们广大人民的医疗负担,可是有人却在这件事情上动起了歪脑经,想趁机赚一笔。近日,南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刘某一直在外务工。某天,他在长沙街头看到了一个小广告,广告上说可以弄得各类发票及凭证,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在长沙市通过拨打街头小广告电话,联系到一陌生男子后,购得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随后,被告人刘某使用其弟刘某某的身份证件,虚构刘某某患病并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在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并骗取医疗补助款 19 500元。
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认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且退返了全部非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