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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司法礼仪 赢得司法公信
作者:刘翔宇  发布时间:2014-03-20 08:19:52 打印 字号: | |
  对于司法来说,礼仪是彰显司法文明、传播人权平等相互尊重、传递司法活动的公平公正与公信、提升人们对司法的信仰和认同,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正能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各类争议不断涌现,群众对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南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司法礼仪建设,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促进审判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注重形象 举止文明

  注重形象是接待当事人应遵守的基本司法礼仪,良好的形象使当事人产生敬畏和信赖。南县法院法官不仅着装规范,注重形象,还准时到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抽烟,不接听电话,庭审语言规范等,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举手投足,体现司法的神圣,一言一行,体现法的精神,做到言行举止稳重合理。

    不偏不倚 公平公正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始终秉持一颗公正之心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保持中立地位,不表现出偏见和不公。例如,在庭审过程中不与被告方握手、示意、打招呼等,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这些细节虽小,但显示了对原告方的尊重,给原告方以公正的待遇,不致于给对原告方产生的不良印象。

    善于倾听 专注耐心

  法官在每一起案件的庭审中,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时专注、耐心,并有倾听的姿势,做到耳听目到,不随意打断当事人的陈述,并及时把陈述要点记录下来。倾听,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官在听其“讲”,特别对于原告方而言,法官能倾听其在行政机关遇到的不公,让其道出心中不平,会增加其对法官的信任,有利于庭审,也有利于增进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仰。

   司法礼仪,不是小节而是司法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司法礼仪,是彰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生力。司法礼仪,应成为所有法官传递司法公信必须严格遵守和严谨实践的行为规范。
责任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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