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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四项措施助力春耕生产
作者:黄显斌  发布时间:2014-04-03 08:17:58 打印 字号: | |
  为帮助农民群众做好春耕生产,南县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春耕需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是为春耕生产开辟绿色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为春耕生产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即诉即立,方便群众诉讼。对涉农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快速审结,保证农村正常春耕生产。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及时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同时,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民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确保困难群众无钱打的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

  二是严厉打击坑农、害家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盗窃耕牛、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案件,从快从重从严打击,维持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在办理涉农案件时,讲究办案技巧与方法,努力做好农民的思想和疏导工作,力求从源头化解矛盾,确保农民群众不误农时。同时积极做好涉农案件信访工作,努力促进息诉罢访,使涉农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四是积极开展维权普法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到乡村、法官进农家”活动,深入农村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合同法等与农民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选取涉及三农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形式,在乡镇巡回开庭,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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