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县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三个未成年少年贩卖毒品案,这是今年来该院审理的第三起未成年参与的犯罪案件。宣判时,三个少年目光呆滞的听着判决,完全没有了刚开庭时的满不在乎和玩世不恭。然而当庭下传来他们的父母压抑却能感觉到撕心裂肺的哭泣时,他们的眼神不约而同变得冷漠和坚硬,是什么让这些不成熟的少年对自己的父母如此敌视呢?
近三年来,湖南南县法院共受理14起25个未成年人参与的故意伤害、贩毒、抢劫、盗窃等案件,笔者从多角度对这些失足青少年进行了调研:
一、调查基本情况
1、犯罪青少年家庭结构。这些犯罪青少年分属25个家庭,其中2人是堂兄弟。他们中有1个离异再组合家庭, 3个家庭的父母双方有1人是公务员或者是双方都是双职工,均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个个体户家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余全部是农民。而这25个家庭无一例外的是孩子自出生后不久就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看护长大。老人中最高文化程度是高中,仅1人,其余基本上是半文盲或者文盲。
2、犯罪青少年成长环境。这些少年在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庇护下慢慢长大成人,由老人看护孩子理由无外乎两种,一种是上班和干个体这类的,往往抱着白天累了一天,晚上就想和几个朋友打打牌,喝喝茶休闲一下,自己父母还健壮,能帮就先帮着,没时间带孩子,钱方面尽量满足的这种。另一种相对来说无奈一点,也就是那20个农民家庭,多以常年在外依靠体力劳动赚钱为主,在他们看来,自己累死累活拼命赚钱,甚至春节舍不得买一张回乡的票还不是为了一家老小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面对孩子的不理解,他们也很委屈很迷茫,不出去赚钱,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一辈子,也盖不起楼房,供不了一家大小的消费。然来我们回过头再来看看这些承担看护责任的老人,文化程度的低下,脑力、视力、判断力的逐步退化,他们与孩子之间除了亲情这一纽带,对孩子思想、学习、交朋结友各个方面都很难给出指导性意见或者建议。这些老人对如何教育孩子也是心有余力不足,普遍做法是把一日三餐安排妥当,这样就算对得起孩子爹妈了。
3、这些犯罪青少年的失足历程。这25个青少年中间,有1个是父母离异后自己被当皮球踢的,后来干脆断了和父母往来,但因为缺乏经济来源走上盗窃犯罪道路的;6个是长期沉迷网络,流连网吧,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谎称在校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处于倒数几名,经常在外打架惹事,老师也懒得管教的差生,因为长期混迹网吧,与社会上不良分子结交后,加入抢劫集团直至事发;4个是朋友早恋,被人抢了女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还有14个均来自农村,他们的犯罪却令人心酸,因为父母常年漂泊在外务工,他们缺乏亲情的关爱,更缺乏管教,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对周围人总有一种戒备和敌对心理。这种敌对心理的一个重要表现最终演变为攻击行为,到处滋事,打架而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从调查结果看青少年失足。
从上述调查结果我们不难看出。
1、亲情缺失下的管理失控。让这些未成年人成为学校、家庭、社会“三不管”的人。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极不平衡阶段,缺乏成年人所有的分析、判断、识别能力,其认识结构、情感结构、理智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指标。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他们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模仿性强、自控力差,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2、亲情缺失下的教育不到位。未成年人的脱管状态。造就了一批厌恶学习、法律意识淡薄的未成年人。而学校作为育人的主阵地,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仍然存在重智轻德,以分数论英雄。“金字塔”式的选拔体制必然使学习成绩差的人在分流中失学、失业,少数素质较差,意志薄弱的未成年人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他们自暴自弃,不求上进,且由于学校对未成年人忽视了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他们不知道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等到受法律追究时才如梦初醒。
3、亲情缺失下的社会不良因素诱惑。未成年人尚未形成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生理、心理易受环境的影响。来自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以暴力团伙犯罪为主的“黑色”污染和以毒品犯罪为主的“白色”污染很难使这些缺乏家庭、学校教管的未成年人做出正确的选择,面对污染的肆意横行,甚至产生崇拜思想而走上犯罪道路。
生儿育女,教育后代,责任重于泰山。家长的以身作则,潜移默化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1世纪的主力军。笔者殷切期待,关爱青少年,从每一个父亲、母亲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