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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当“武器” 老汉休“恶妻”
作者:陈思思  发布时间:2014-11-11 10:36:50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夫妻相依相伴走过金婚实属不易,为何八十高龄的郭老汉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与自己结婚五十五年的结发妻子离婚呢?

 原告郭老汉与被告严婆婆经介绍相识,1959年1月4日结婚。结婚之初便闹矛盾,进而相骂打架。之后,矛盾不断升级,勉强维持到1990年。原告郭老汉父亲曾不慎跌断了腿,无人照料,原告郭老汉请假回老家服侍老父,但被告严婆婆不但不支持,反而恶语伤人,从此夫妻俩分居。为了继续服侍父亲,1992年原告郭老汉提前退休,到了父亲身边居住。1994年,原告郭老汉父亲去世,被告严婆婆未前往吊唁。2012年12月,原、被告多年未见面在外工作的女儿回家,原告郭老汉刚到被告处,还未见到女儿,被告见原告便破口大骂,赶原告离开。原、被告夫妻感情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彻底破裂。为安度晚年,原告郭老汉起诉请求与被告严婆婆离婚。

 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结婚五十多年,由于性格不合,经常相骂打架,之后,又分居达二十多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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