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院切实加强案件调解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对接。为最大程度地保证调解效果,南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妇联、消协及其他相关民调组织等部门建立了沟通互联工作制度,将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对前来立案的群众,采取询问立案事由,联系相关部门,多方沟通开展调解,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纠纷化解作用。
二是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着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一方面把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善于开展调解工作的法官安排到立案接待窗口,另一方面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邀请人民陪审员、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和当地有名望的人士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同时,加强法官、人民陪审员和特约调解员之间的互动互通,并采取定期培训和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办法提高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今年以来,组织各类培训5次,有效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
三是主动发现矛盾化解纠纷。充分利用设立基层法庭司法前沿阵地的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大局,增强法院知民情、解民忧的主动性和调处效能。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定期走访辖区所有村落,尽早从源头上入手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排头兵。全力在立案前化解矛盾,取得了全年无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良好效果。
四是典型案件采取强力措施。近年来,离婚诉讼案件猛增。南县法院把离婚纠纷作为适用调解的重点领域,与社区、街道加强联系,秉着一颗公正的爱心,把握住调解的契机,针对纠纷的起因,采用春风化雨的安抚和醍醐灌顶的提醒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切实开展离婚纠纷的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通过调解结案的离婚诉讼案件达到23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