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活动开展,坚决杜绝“六难三案”问题。自今年以来,南县法院在给当事人立案后,随案件受理通知书发送“南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
廉政监督卡正面由立案法官填写了明确的案号、案由、当事人及被监督人的基本信息。背面例举了接受监督的18项内容,如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或者无故超审限;违规保管、使用涉案财物等等。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其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案件办结后,填写廉政监督意见邮寄或送至该院监察室。监察室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南县法院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群众监督,等于是给办案人员加了一道“紧箍咒”,有效预防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为打造“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司法队伍提供了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