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邻里之间因排水问题而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件,原、被告两家剑拔弩张的局面得以缓解,双方和好如初。
原告秦某与被告周某本是一对睦邻,双方房屋毗邻。2014年5月,原告因修建水塔需要将水管通经被告家,被告为免影响房屋结构,害怕水管破裂会引起不便,故拒绝原告要求,原告为此气愤不已:“既然你不让我的水管从你家过,那我也不让你家电线穿过我家”。便剪断了被告通过原告家的电线。双方闹得不愉快,被告便出手将原告打伤。
这件原本由相邻关系引起的身体权纠纷,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甚深,情绪激动,难以化解,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很有可能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主审法官不辞劳苦,两次驱车前往原、被告家中,耐心地的给双方明法析理,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应当为此伤了和气。在法律与政策的说服教育下,在爱心与耐心的感召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起身体权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