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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德微语录,力促干警“清”“慎”“勤”
作者:江义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08:23: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县人民法院给全院干警分发了自制的《法官官德微语录》,力促干警“清”、“慎”、“勤”。该微语录共分为:为民篇、道德篇、廉洁篇、心态篇、名人警言篇、条令篇六篇,言简意赅,发人深省。

  一、微语录制作形式活跃、内容丰富、恰逢时机

  微语录是简约而富有涵义的语句,读一条就像久旱后的一缕清泉,再读一遍又像抿了一口陈年佳酿,回味一下却又是一嘴鸡汤。小册子方便携带,随时随地可以阅读,在闲暇之余即可获得休息,又可加强思考,还可陶冶情操。我们从“一心为民是公正司法的精神支柱,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法官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中读出“为民”是法官官德至根本,从“法官要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中品出“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从“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心态制约行为,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塑造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等微语中读出了作为法官应当忠信廉洁,应当保持良好心态。而今,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民众对反腐时刻关心,可谓是举国上下一条心,随着“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出台,加上全名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值此年关将至,此时分发《法官官德微语录》好比给权力关进笼子加了一把锁,好比给法官延续自己的职业道路巩固了基石。

  二、法官官德是法官践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说:“官德,也就是从政之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法官作为手握天平的正义代表,天平是否平衡,除了法律规定之外,也在于法官是否将天平持平,此时法官的道德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是礼仪之邦,历来重视德,讲求德政、德治、德礼、德行。官德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我们无法想象一位法官不懂当地风土人情而拿着法律文本照本宣科执行的情形,也无法想象一位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法官如何长期开展庭审工作,更无法想象一位不遵守社会基本道德的法官如何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俗话说:“法不外乎人情。”此处并不是讲走人情、办人情案,而是表示法律也应当符合实际情况,法律也得尊重客观事实、尊重风土民情。例如有“东方法律经验”之美誉的“调解制度”,在国际上受到很多国家重视的原因在于其能够做到做到案结事了。法律制定的本来目的而言是为了避免矛盾,就政府管理目标而言调和矛盾是为最好,此时法官如何调和,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三、接受法律所体现的道德、遵守具有法律性质的道德

  法律与道德同时作为上层建筑,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具有目的一致性,都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两者在功能上相辅相成,在内容上具有趋同性,当然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道德先于法律而出现,两者使用范围是不同的,存在重叠,但有相互独立。从内容关系上来讲,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可表述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从其功能关系上来看两者的关系可表述为“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遵守法律是必然。因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而家户喻晓的美国宪法史学家爱德华.考文曾说过:“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何谓法治,法治既良好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法官是法律执行者、是法律的释道者、是法律的守护者,因此其必然、必须严格的遵守法律。但是,作为中国基础法院的一名法官,我们要必须知道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是法治的保障、是法治的补充,法治是建立和维护德治的坚实基础、是实现德治的辅助手段。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既治国当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治国如此,法官办案也当如此,追求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切实做到“知荣知耻正‘官德’,晓荣辨耻守‘官洁’,扬荣抑耻把‘官门’,褒荣贬耻树‘官风’。”
责任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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