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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作者:李敏 蒋双双  发布时间:2015-04-17 15:53:33 打印 字号: | |
  • (图:蒋双双)
  为切实加大对即将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4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张坤世应邀为南县县委中心组(扩大)第二次集中学习时间讲授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参加今天学习的有全体在家的县级领导、县人大、政协委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各部办委主要负责人(政府办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一把手、省市驻南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政法书记、县直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二级机构负责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班子成员、政府法制办全体人员、法院中层骨干及行政庭全体人员、南县法律顾问团全体成员等共400余人参加了今天的学习。本次中心组学习由南县县委副书记宁勇华主持。

    新《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员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国修改的第一部国家基本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实际行动。

    此次县委中心组(扩大)集中组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表明南县县委、县政府对深入开展法制学习、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视,并将认真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作为我县法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南县县委副书记宁勇华在集中学习结束后强调:全体参与中心组(扩大)学习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二是带头学习,广泛宣传;三是强化职责、依法行政,为实现南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南县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蒋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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