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名单见附表。
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可向本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南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