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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陪审
作者:陈建  发布时间:2015-05-07 10:57:38 打印 字号: | |
  2015年,我作为卫生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有幸成为南县人民法院的一名陪审员。从拿到县人大常委会所颁发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那一刻起,心中一直有一份殷切地期待,期待着人生的第一次陪审经历。

    4月23日,终于等候到了法院的通知,参与南县法院三仙湖法庭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陪审,虽然早前经过了陪审员的培训,有了一定的参与庭审的心理和技能上的准备,但这毕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心中依然有所忐忑,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

进入庭审现场,面对着充满期待眼神的当事人,端坐在庄严国徽下的我,感受到法庭的庄严肃穆的同时,也让我深深的领悟到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不仅仅只是一个身份的象征,更承担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份为当事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责任。

    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

    今天参审的案件是一起义务帮工致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案,案件事实清楚,关键在于原被告对责任分担及民事赔偿额度有争议,庭前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过程中,原告围绕自身的诉求展示了相关证据,表达条理清晰,案件事实清楚而明晰,而被告限于学识、能力等原因,则在语言表达上有所不足,表达良好赔偿态度的同时反复强调自身经济状况难以满足赔偿要求。我作为一名有医学教育和临床背景的陪审员,详细询问了原告受伤过程,翻阅了医学临床检验检测报告,向庭审法官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这让我对自己所学的专业顿时有了一份新的职业自豪感:除了救死扶伤外,还能在法庭上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庭审进行到最后,审判长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原被告此时心情都得到平复,经过审判长的劝解,双方都表示愿意在原来的基础上作出让步。被告体谅原告虽为义务帮工,但已造成身体伤害是事实,愿意在原告放弃部分权利的基础上作出赔偿,原告也表示理解被告目前经济较为困难,且之前双方都是朋友,愿意放弃部分索赔的权利,最后,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案件也得到顺利结案,

    这是我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第一个案件。尽管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中没有看到类似电视剧中言辞犀利、争锋相对、步步紧逼、环环相扣的法庭辩论场面,不免有小小的失望,但细思静想,这就是生活与艺术的区别。法律作为调整和处理人们日常行为的规范,影响着每个人的方方面面,就是这么平凡却又严谨,正如本案,达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而我们所用的只是一些在法律框架内平凡的措施和手段,也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只需正义的内核,无需精彩的外在。

    (作者简介:陈建,男,原系南县人民医院医生,现为南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2015年被任命为南县法院陪审员。)
责任编辑:蒋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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