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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南县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威力
作者:彭朝红  发布时间:2015-05-21 10:35:02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是来履行两个案子的债务的,钱我都已经带来了,还有一个案子我也已经和对方达成了和解,还请法院不要把我的名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5月19日上午,许某匆匆来到南县法院执行局,向法官主动提出履行债务,并请求不要把自己的名单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是南县法院自今年4月起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定期公布制度出现的一幕。

    原来,许某与程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别于去年11月、今年4月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后,许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法院在银行查找不到他名下的存款,便在车管所查扣了他名下的一台小车,并将以其为被执行人的3起执行案件录入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今年5月,许某欲向银行贷款,不料遭到银行拒绝,并被告知只有在3起执行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在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消除后才能贷到款。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两天之内,以许某为被执行人的3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南县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为切入点,切实加大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主要包括:开通电子查控平台,穷尽调查措施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发挥银行、房产、住建、国土、工商、车管等部门的执行联动作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分期分批曝光“黑名单”;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

    据该院执行局局长李静介绍,今年4月,南县法院已经将3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了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今后,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南县法院将以纳入为常态,不纳入为例外,视情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来源:南县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蒋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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