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法院三仙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居之间因拆脚手架而引发的纠纷,使同行兼邻居的吴某和曹某,消除了芥蒂,化干戈为玉帛。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清代礼部尚书张英因家人为了地界问题与邻居引起纷争,特修书一封要求家人让出三尺地,被后人传为美谈。然而,吴某和曹某因为拆脚手架问题而发生纠纷时,却冲动地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
吴某和曹某是同行兼邻居,他们正好同时建房子,本是相安无事。2015年1月21日,曹某在拆自家脚手架时,没有及时通知相邻工地的吴某,吴某误以为曹某拆了自家的脚手架,双方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随后,吴某又叫来胡某帮忙,矛盾再次升级,后虽经派出所民警制止,但曹某在打斗过程中头部被吴某所掷砖头砸中导致受伤住院。曹某在住院后,心里越想越气,怎么都不愿意原谅吴某,他声称,宁愿一分钱都不要,也要让吴某受到处罚,怎么都不愿意和吴某和解。最后,派出所对吴某和胡某做出了治安拘留的处罚。
伤养好了之后,曹某认为自己不能白白受伤,便将吴某和胡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他各项损失26000元。吴某和胡某则认为,这件事情本是曹某的过错,而且他们已经接受了治安处罚,不愿意再出钱赔偿曹某。双方一度僵持不下,非要法院裁断个孰是孰非。主审法官蔡法官判断当事人双方都在争硬气,同时考虑到,裁断这个案件首先就要弄清楚双方的实际损失,这个需要经过鉴定,鉴定费用可能比医疗费都高,也消耗时间,而且这个案子如果判了,双方这个梁子就结下了,邻里关系也就完全僵了,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以后就不好相处了。
经过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曹某和吴某、胡某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吴某和胡某赔偿曹某12000元,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促成此案得以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