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老婆要离婚,但是我一点都不怨她,都是我不争气染上毒品。这次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法官再帮我劝劝媳妇,我真的不想离婚,这次再困难我都一定戒掉毒品。”这是一起离婚官司中被告李某某对法官的恳求。
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08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2009年12月24日在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11年2月12日生育一女孩名李小某。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双方一起经营店面,生活幸福美满。可从2011年开始,李某某却慢慢开始吸食毒品。杨某发现之后多次劝说,甚至不惜以离婚威胁,每次李某某都保证一定戒掉毒品,但最终都失败了。2014年7月23日被告被南县公安局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婚生小孩李小某由原告抚养。
本案承办法官曾主动找到被告的父母了解案情,被告李某某的家人对杨某都非常满意,承认全是男方的错误,儿子现在在尽力戒毒,希望儿媳妇能再给一次机会。该案是在长沙市新开铺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官依法先行调解,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多为小孩的成长考虑,且被告表示自己已在戒毒所强制戒毒,发誓两年后一定能戒毒成功,出来后一定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为自己和妻子、女儿营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最终,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以及李某某的保证下,原告杨某为了女儿和家庭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