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家家户户喜气洋洋,走乡串户挨家拜年,本来是很喜庆的日子,却可能因为不谨慎给大过年的喜气添上一层堵。家住南县的姚某便是驾车不慎挂断乡间电线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从而引发一场身体权纠纷被告上法庭。南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袁某与被告姚某身体权纠纷一案。
这天上午,姚某驾车到茅草街镇,经过袁某家门前道路时,将横跨道路的两根低压入户电线挂断一根,姚某将连接电杆的断线捡起放到电杆下面,但对连接袁某家掉在地上的断线未进行处置,同时对袁某的母亲花某及邻居刘某表示同意支付维修费用后便离开现场。花某外出联系电工期间,袁某在玩耍时接触掉在地上的断线后触电受伤,右拇指、食指、中指及右手掌电击伤并瘢痕形成。
原告袁某认为被告姚某对原告受伤有过错,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8万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姚某辩称,电线挂断是事实,但其已将靠电杆这头的断线卷起挂在一边,并告知原告方打电力局的电话来维修,并承诺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姚某驾车经过原告家门时将其门前入户电线挂断,对连接原告家掉在地上的断线未进行处置,从而导致原告袁某被电击伤,已构成对原告袁某的身体权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本案中原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的监护职责,保护原告的人身安全,但原告母亲花某在知晓电线挂断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便外出寻找电工,让原告脱离监护范围,致使原告独自玩耍时造成触电受伤,对原告受伤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故对原告的受伤原告法定代理人应承担10%的责任。本案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后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姚某自愿赔偿原告袁某医疗等费用21000元,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法官温馨提示:乡间驾车需谨慎,不慎闯祸细善后。安全永远排第一,法律风险要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