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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蒋双双  发布时间:2016-05-13 17:24:34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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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上午,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共有19位债权人参加,中国信达资产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受法院指定担任本次债权人会议主席。

    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南县法院于2016年1月28日收到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系2004年3月30日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纱线、化纤纺织品、布及针织成衣加工、销售,棉花收购、销售,纺织原料、纺织机械配件销售。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资金为8669076.84元,负债总额35803347.68元,已资不抵债,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表明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016年2月3日,南县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顺利开展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南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核查了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情况,出席的19名合法债权人依法行使了债权人表决权,一致表决审议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申报审查表》以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根据此次债权人会议的核查,南县法院查明:截至2016年2月1日,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960715.91元,经本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无争议的债权总额达37587250.72元。截至2016年4月29日,共有23户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37587250.72元。经过管理人审查及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共23户债权无异议,总金额为37587250.72元。

    根据债权人会议的提请,南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了债务人财产方案、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单、债权人张敏、赵乐秋等23户债权人的债权,裁定宣告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破产,并确认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及时向广大债权人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益阳众鑫纺织有限公司后续破产清算的顺利展开。
来源: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蒋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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