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师傅,真的对不起,我犯了错,给你们全家带来这么大的伤害,我一直感到非常歉意和愧疚,心里很过意不去,悔不当初,我愿意尽我的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以此来弥补我内心对你及你全家的亏欠。”痛哭流涕的肇事司机熊某跪在地上抱着原告黄某的大腿边哭边忏悔,痛悔的哭声响彻整个监区,此情此境令每一个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这是南县法院九都山法庭驱车百余公里在常德津市监狱就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幕。
事情还得从2016年7月9日说起,这一天,熊某驾驶自己购买的一辆二手三轮摩托车(该车未购买任何保险),在位于南县三仙湖镇街道一码头下坡行驶,由于码头坡度较大,熊某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由于未正常年检,突然出现刹车失灵,三轮车如脱缰的野马,迅速冲入码头前方送葬的人群,从而造成一死六伤的交通事故。由于熊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购买保险,事故赔偿一直没有到位,熊某也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在湖南省津市监狱服刑。民事赔偿没有到位,受害方遂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南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深入案发现场实地了解情况,走访交警部门、司法所,并向当地群众开展调查、走访。同时,因为本案当事人众多,办案干警还深入当事人家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他们因为赔偿没有到位而产生过激想法,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为切实搞好本次庭审,促进矛盾化解,南县法院九都山法庭还邀请陪审员参与本案的审理,于庭审当日驱车百余公里来到常德津市监狱开庭。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结合案情,就本次事故导致的后果以及应该吸取的教训做了认真的剖析,肇事司机熊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痛悔不已,从而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庭审后,熊某主动要求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结案,其他各方当事人也纷纷表示同意,从而一场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